厦门:首个业主自管小区

发布时间:2008-10-2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756

  业主“自治”

  毅宏公寓业委会接管物业 成厦门首个业主自管小区

  近日,毅宏公寓业委会宣布不再聘请物业公司,小区实行业主“自治”。他们请来三个保安和一个清洁工,就把物业公司送走了。

  今后,毅宏公寓的业主们每年可以省下几万元物业管理费,更重要的是,他们推动产生了厦门第一个业主自管小区。

  业主抛弃物业公司,实现自治管理,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此外,在第一个小区成功实施之后,能否在全市其它小区推广业主自管?

  快乐:业主可满足更多愿望

  傍晚,毅宏公寓物业管理房内,业委会副主任张荣裕和另外三五个业主一边坐着泡茶聊天,一边看着小区的监控录像。一共7个摄像头,全方位覆盖小区。张荣裕指着监控画面,自豪地对记者说:“这就是业主自治的好处,我们可以实现更多愿望,可以打造更安全的小区,更卫生的环境,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少花钱。”

  据张荣裕介绍,在物业公司服务的几年时间里,小区发生多次居民被盗事件。“至少五六次吧,我们跟物业公司反映过很多次,但是,他们都无动于衷,被盗后也没有加强管理。”今年5月份业委会自治后,业主们花了1万多块钱,配备了一套小区监控录像,请了三个年轻力壮的保安,24小时轮流巡逻,从那以后,小区没有再发生被盗事件。

  业主们说,原来物业公司的卫生保洁工作也没干好。于是,业委会送走物业公司后,自己请了清洁工,每天在这个袖珍型的小区扫好多遍,直到干净为止。

  今年中秋节,刚好是周日,30多户业主聚集到公寓二楼的天台上,摆了五桌,隆重举办了毅宏公寓中秋博饼活动,状元“王中王”是一个800元的红包,所有的开销,从小区的广告收入中支出。
经验:他们如何收回“物管权”?

  业委会卓主任说,从物业手中收回权利,虽然程序说起来有点复杂,但是进展很顺利。业主们在实现自治前,开了两次“夺权”会议。今年2月份,毅宏公寓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合同到期前,续约谈判时,物业公司提出,要求每年涨3万元物业管理费。而对于一个仅36户居民的小区来说,一次提价3万,让许多业主难以接受。

  经过几次谈判,业主方一度打算接受涨价3万元的提议。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却拒绝业主改善服务的要求。2月23日,卓主任和另外两位业委会成员回到小区,召集全体业主开会。讨论“要续约还是要自治”。经全体业主表决,一致要求自治。

  今年5月20日,业委会再次开会,宣布业委会自治。在这次会议上,30多户业主轮流发言,探讨小区要如何最好地实现自治,业主们谈得很细,从保安、清洁,到水、电和维修等问题,无所不包。
卓主任说:“无论大小事情,涉及业主利益的事,我们都要先公布,听取业主意见,然后才执行。”遇到较大的事情,还要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

  据毅宏公寓业委会介绍,业委会实现物业自治,需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首先,要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说明要实行自管,获得备案;再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接着,到银行开设业委会账户;然后,还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申请购买发票。

  争鸣:“自治”能不能在全市推广?

  反方:业主自管麻烦多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黄嘉辉:以前没有听说过厦门有实行业主自管的小区,毅宏公寓应该是第一个。但是,这种做法要在全市推广,还是不太可能,难度很大。

  首先,在一个几十户的小区可以实行自治,但是如果规模大了,管理难度会加大。其次,物业服务也需要专业,业主自治恐怕比较不专业,毕竟,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还有资质要求,做法会比较规范,服务更加到位。物业管理,不仅仅是保安和清洁,还包括小区全方位的物业服务,这一点,不是请几位保安和清洁工,就能够替代的。

  另外,业主自管也要承担一定风险,比如说,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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