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龙山山庄两个业委会筹备组“鏖战”

发布时间:2008-12-1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766

  近日,龙山山庄一个小区内出现两个“业委会筹备小组”,双方各搞各的,互不相让。针对如何破解龙山山庄业委会筹备僵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嘉莲街道办和法学专家。

  两筹备组针锋相对

  记者调查发现,早在去年5月,龙山山庄一期业委会就着手推动成立新的业委会,一个包涵龙山山庄二期小区在内的 “大业委会”。去年5月24日,一期业委会发布公告称,已征集并选出11位符合条件的 “业委会换届筹备小组”成员,其中4位是二期业主,另外7位多数是一期业委会成员和业委会监督小组成员。

  随后,开发商针锋相对,也要成立一个由其组织的 “业主代表会议筹备小组”。根据开发商的公告称,一期第二届业委会任期已满,二期交房已经两年,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开发商牵头组织成立业委会。

  争夺业委会控制权

  开发商为什么这么热心参与筹备业委会?针对这一问题,昨日记者采访了一位开发商指派的“业主代表”,她虽是开发单位工作人员,但也住在小区内部,本身也是业主。她说:“我们不知道有另一个筹备组,只知道我们是合法的,是经过街道办认可的。”她还说,小区二期和一期一起成立业委会,其实不会损害业主利益,开发商只是在尽责任发起成立业委会。

  面对两个业委会筹备组的矛盾,嘉莲街道办业主自治监督指导小组的王国生进行了协调。今年8月20日,嘉莲街道办、开发商和龙山山庄一期业委会共同发出一则关于业委会筹备的公告,确定由开发单位的副总经理当召集人。这时,包括一期主任张斌在内的龙山山庄一期6位业委会委员都“跳糟”了,他们加入了这个开发商牵头的筹备组,在这个组中,还有三位二期业主代表和两位开发商代表。但是,原业委会秘书老陆及其联合的几位业主代表被排除在外。

  老陆坚持认为,自己这个“换届筹备小组”是合法有效的。他说,龙山山庄业委会已经成立十年,二期业主也已入住近四年。现在换届选举不应由开发商“牵头”。

  目前,新的业委会控制权还在争夺中,这个控制权,不仅将决定小区百万公维金的监管,也将影响到近1400户居民的生活。


  街道办:应由三方共同筹备

  王国生说:“同一个物业管辖内的小区里,只允许有一个业委会,而且必须由开发商召集牵头成立。”他认为,为了保障各方利益,筹备组要由一期业主代表、二期业主代表和开发商代表三方共同组成。

  王国生说,只要新一届的业委会成立,能够平衡各方利益,很多问题都将得到解决,龙山山庄将逐渐恢复平静。

专家说法

  小区分期开发业委会谁牵头?

  厦大法学院副教授黄健雄认为,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分期开发的小区符合该规定,可以成立一个业委会。如果住宅区已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50%或房屋交付使用满2年,开发建设单位即开发商应在6个月内,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区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会议,选举产生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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