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住宅加装电梯可以动用公积金

发布时间:2008-12-0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793

  广州老城区有5万旧楼未加装电梯,但却由于费用和申报程序等问题,进展极其缓慢,广州今年只批准了33宗(注:每宗包含多户)旧楼加装电梯的报建。今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州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草案)》,并通过本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暂行办法》规定,旧宅加装电梯并不需要每户都同意,并且还可以动用住房维修基金和公积金。

  今年报装量有113宗

  顺利获批的只有33宗

  市民罗先生住在下塘西路一处无电梯房改房的8楼。他说:“我自己年轻无所谓,但看到住在7楼的一名七八十岁的老干部每天走几步停几步地爬楼梯,实在是辛苦。这幢楼的老人有好几个,四五年前就说要装电梯了,但至今没动静。”

  据记者了解,1999年,在广州的老楼中加装电梯的问题就被提上了议程。目前,除部分公安、民航、农业厅、发改委、法院等单位宿舍小区因单位“埋单”而加装外,广州大部分楼梯楼加装电梯的进程都一拖再拖,业主只能“干着急”。到目前为止,仅老城区中就仍有5万户楼宇未加装电梯,其中居住的人口中,仅60岁以上的就有近100万人,再加上近年番禺、增城等郊区一些新建楼房中的7~9层洋房,全市需要加装电梯的旧楼数目更为庞大。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局了解到,2005年至2008年,规划局共收到326宗(注:一宗可能有多户)申报加建电梯的项目,批准了182宗。仅今年就有113宗报建,但批准的数量就只有33宗。

  您可以这样提交建议——

  1.登录大洋网查看《暂行办法》全文及附件,并在大洋网上提出修改建议;

  2.也可于今年12月20日前向广州市法制办提交建议:

  寄信至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邮政编码:510032)或发至电子邮箱zhl22@gz.gov.cn

  目前,旧住宅楼加装电梯主要难在两个方面:一是出资问题,二是规划。

  意见不统一,怎么协调?

  《暂行办法》:达到两个“三分之二”就能装

  据记者了解,目前大部分无电梯楼宇的情况都是:一至三楼的业主不想装电梯,四楼无所谓,五楼可装可不装,六楼要求装,七楼以上强烈要求装。意见不统一,使得很多时候加装计划都夭折。

  是不是要所有业主都同意才能装电梯呢?《暂行办法》规定,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加建电梯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拟加建电梯的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如果加建电梯后对房间的正常采光有较大影响的,需取得受影响的业主的同意意见。这一办法是依照《物权法》作出的。

  对于这两个“三分之二”的条件,怎么来审核呢?广州市法制办认为,一方面,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另一方面,目前初步的考虑是由市规划局在批前公示的环节把关。欢迎市民对此出谋献策。

  装电梯的钱,怎么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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