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安队长伪造发票赚“外快”
发布时间:2008-11-0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208
非法收取停车场寄存费一审获刑1年
导报讯(记者沈华铃通讯员小江)利用职务便利,某公司保安队长杨某让人伪造停车场发票,非法收取停车场寄存费,目前,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40岁的江西人杨某是厦门某保安公司驻白鹭洲某公司的保安小队长,负责组织保安员对白鹭洲西公园辖区内的治安秩序进行巡逻以及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收费等工作。今年4月份,杨某让专门制作假证章的人帮他伪造了加盖有“白鹭洲××公司”印章的厦门市停车场寄存费定额发票,利用职务便利将部分假发票混杂在公司提供的真发票中,并交给其他保安人员用于收费,而这些假发票收到的钱全部落入杨某腰包。
6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白鹭洲一个保安值勤点将杨某抓获,随后从杨某家中查获伪造的400张厦门市停车场寄存费定额发票。杨某称,其混入真发票中的假发票有400张,不过这一点未得到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