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付消防整改费 21层大楼遭断电
发布时间:2008-08-0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061
本报讯 位于福州杨桥路、被称为福州最早的写字楼的“宏杨新城”2号写字楼,因消防设施老化,被列入福州市重大火患挂牌督办单位,因部分业主不愿分摊整改费用,消防整改陷入死穴,(本报7月15日曾作报道)。离7月31日的最后消防整改期限已过了5天,昨日上午,福州鼓楼消防大队派人前往大楼,依法对大楼实施断电。
上午9时30分,突遭停电的大楼里的一家公司的员工李小姐,致电本报热线968111反映此事。记者赶到时,大楼里的楼梯口已是人潮如涌,在大楼里办公的员工们,因断电后电脑无法工作就纷纷下楼了。物业的相关人士向记者称,上午消防人员赶来,称已过整改期限,只得施行断电,“我们只得配合,并挨层通知人员疏散”。
2号楼共有21层,有三百多名员工在此上班。租在大楼里的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有的业主已同意按分摊出资整改,“这么热的天,停电,公司只能关门”。不少员工则称,断电后,电梯无法上下,“约好的客人只能爬楼梯,办公室热得要命,真没法工作”。
不过,至昨日中午1时30分,经过协调后,该大楼又恢复通电。此后物业公司应消防部门要求,再次召开业主协调会。“这已是今年来的第十场协调会”,接管宏杨新城的宏利物业公司王副总昨日告诉记者,会上有5家业主再次表示同意出钱,“停电,应停不出钱业主的电”。仅有一家业主声称“物业垫资,到时再分摊,或开发商出50%~70%的费用”,另一家业主因故没有到会。
而在此前,上述那家声称要由开发商出资的业主也向记者表示,造成消防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消防设备投资不到位和物业疏于管理,这笔钱大部分应由开发商出。
鼓楼消防大队的夏参谋昨日向记者证实说,大楼确因过了最后整改期限,经请示上级部门后,他们才采取断电措施。他表示,因这栋楼属政府督办火患整改单位,下一步会采取什么举措,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会再次研究。
“宏杨新城”2号楼的消防整改,究竟能否摆脱业主难以统一出资的“死穴”,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