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蓝湾半岛小区业主新装修被物业要求重新整改

发布时间:2008-11-03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746

  家住海沧蓝湾半岛小区的业主林女士向我们栏目反映说,她对新买的房子进行装修之后,小区的物业认为她的装修违反了之前签订的业主临时管理公约,要她恢复原状。

  林女士在蓝湾半岛13号楼16层买了套二手房,今年7月装修时,把分隔阳台和客厅的墙拆了,然后用玻璃窗把阳台封起来。装修完了,小区物业却认为她的这一改动违反了之前签订的业主临时管理公约,要求她恢复原状。

  林女士说,对于原业主同物业签订的约定她并不了解。在装修前,她曾问过物业这么改行不行,当时物业并没有明确表示不允许,只是说外面允许装隐形防盗网,对里面的设置没有明确的规定。

  业主林女士:没有特别说一定不可以 非常摸棱两可 那我理解的意思就是外面如果装隐形防盗网 那里面可能就可以 这样子 那回头弄完了过来 他们又说不可以

  没协商出个结果,林女士家开始出现电被切断,门锁被灌胶的现象。经电业局的工作人员检查,断电的原因是配电箱里的电闸螺丝被人拆松了,而配电箱的钥匙只有物业才有。林女士感到非常气愤,认为是小区物业为了让她改装修做的小动作。

  小区业主林女士:我觉得不管这个阳台正不正确 该不该拆 那我觉得这可以协商 但是不可以用那种方法 恐吓 威胁 然后断电 破坏门锁这种方式来对我 因为我现在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

  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否认他们曾做过那些小动作,认为可能是因为没有协调沟通好而造成了误会,并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蓝湾半岛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邓清军:也希望每个业主包括我们林太太林先生经常到我们物业坐坐保持一定的良性沟通 对于供水供电方面我们都会尽量做到只要是属于我们人力范围以内我们都会满足每个业主的要求 这是我们自我的要求 请他们放心

  但是小区物业坚持林女士的装修改变了房子原有的结构并且破坏了外观的整体统一性,还是希望她能进行整改。

  林女士是否应该对装修进行整改?有律师认为,如果拆除的墙不是承重墙,并且在业主的产权范围之内,业主是有权这么做的。

  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 马万辉:我认为业主是有权采取这种措施的 那同时如果物业单位认为业主所采取的行为存在违法 在劝阻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城管作为行政部门来对这个事情作个认定 然后做出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在阳台上安装透明的无缝窗,马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并没有改变公共墙体的颜色也没有造成外墙突出,并不影响小区的整体外貌,业主有权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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