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行业行动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2007-04-0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546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了倡导和弘扬 诚信自律 的行业风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们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模范遵守《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完善企业诚信档案体系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物业服务标准公开透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三、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杜绝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认真做好物业管理项目的交接工作,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四、弘扬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理念,尊重、关爱、善待每一位业主和使用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五、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协调各种邻里纠纷,主动化解物业管理相关各方的矛盾,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区氛围。
六、正确对待业主的批评和投诉,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交流,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提升客户满意度。
七、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密切配合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努力促进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
八、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经营活动中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关心支持公共事业,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构建和谐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物业管理行业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全行业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新局面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