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每月交物业费 丢东西物业不肯全赔
发布时间:2008-10-17 00:00:00发布人:李琼点击量:763
11:05,张先生:我公司在五一路茂泰大厦租了一间店面经营服装生意。9月26日晚发生盗窃事件,小偷破门而入,偷走锁在柜子内的4661元现金。我希望物管处能赔偿全部损失,因为店铺每个月都缴纳502元的物业费。但是双方协商了半个月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福州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茂泰大厦物业处的保安陈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处只有两名保安,一个负责白班,一个负责晚班。保安除了巡逻,还要负责维修电灯、收发信件、收物业费等工作。因此小偷偷盗店铺的钱物,保安防不胜防,以后只能加强巡逻。物业处郑主任称,公司愿意赔偿一半的损失,但店铺方面不答应。因此,双方还在进一步协调此事。公司争取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双方满意。
记者点评:看来这个物业处的保安管的事情还满多的。人既少,杂事又多,能否保证大厦的安全,真的需要打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