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小区物业收费该不该上调?
发布时间:2008-10-1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566
物管业举步维艰
目前我市的物业收费标准,执行的是2005年出台的《镇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多层(7层以下)分一至五级,标准为每月0.20—0.85元/平方米;高层(8层以上)分一至五级,标准为每月0.50—1.10元/平方米。
红豆物业公司、诚瑞物业公司、中天物业公司、上海陆家嘴物业公司等均认为,该收费标准偏低,导致众多物业公司步履维艰。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介绍说,5万-10万平方米的小区是最理想的物管小区。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中天物业公司总经理吴腊珍以5万平方米小区举例,说明目前物业收费标准偏低。一般来说,物业公司的年总收入可以这样计算:5×0.45×90%(物业服务费收缴率)×12,约为24万元;而公司年总支出:主要是人员工资(每月850元/人),加上绿化、清洁、维护保养等,约为32万元。年总收入与年总支出相抵,亏损约8万元。
吴腊珍说,90%是非常高的收缴率,实际上许多物业公司达不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朱峰说,我市物业费收缴率最高的90%以上,最低的只有20%左右,平均在50%-60%之间。市物价局房价处处长蔡华调查了我市15个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最高的为96.15%,最低的为30.43%,平均为76.63%。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及我市去年实行每月850元最低工资标准后,物业公司生存压力加大。吴腊珍说,现行的物业费标准是依据2005年的社会经济情况制定的,当时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50元,现在是850元,上涨幅度为54.54%。
去年7月,10多家物业公司联名向市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调高物业收费标准,扶持物业行业发展。市物价部门对15家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物业公司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10家亏损、3家持平、2家盈利。
收费低服务“缩水”
物业收费标准要不要调?蔡华等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300元,物业费标准也应相应上调约30%,才能相符。蔡华说,市物价局已将拟调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提交市政府审批。
然而一些业主认为,目前的物业收费标准并不低。他们的理由是,现在物业公司越来越多,说明物业行业有利润。对此,吴腊珍的解释是,有的物业公司为了不亏损,要么服务内容“缩水”,要么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要么不给员工缴“两金”。服务内容“缩水”,许多业主都有体会。某小区两名保安说,他们的工资只有700多元,什么“金”也没有。现在许多物业公司招人只招内退、下岗人员,这些人员不用缴纳“两金”等也很说明问题。
“收费难”如何解决
一个现实问题是,在当前物业费收缴率并不高的情况下,调高物业费标准是否会导致物业费更难收取?相关人士表示,不少小区存在着物业费难收的问题。同时,在这些小区中,开发商遗留问题、违章搭建、破墙开店、占道经营、破绿种菜及无证养狗等问题普遍存在,而这些本是建设、城管、规划、工商、公安、园林等的管理职能,被“转移”到了无任何执法权的物业公司,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激化,以致形成“费用难收—服务缩水—费用更难收”的恶性循环。如果这一情况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费难收”仍将会继续存在。
朱峰认为,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非常重要,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赢得业主的认可,从而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否则,即使收费标准调高,服务水平质量跟不上,物业费收缴率不高,还是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