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立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1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785
厦文明联〔2012〕7号
各区、各系统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提升现代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市委文明办、市建设与管理局决定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中逐步建立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原则
以物业小区成立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原则上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指导下,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管单位,以现有物业小区为载体,以物业小区业主(特别是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特困户)为服务对象,以小区物业服务处为主体组建。
二、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摸索阶段
2012年1月—3月,在各区选取2至3个有一定基础的社区建立示范点,在领导体制、工作方案、重点项目、服务队伍等方面摸索经验,总结做法。
第二阶段:有序推广阶段
2012年4月—2012年12月,拟在第二季度召开推广会,以思明、湖里区为主,在全市各区推动建立100个社区物业志愿服务组,由市委文明办、市建设与管理局共同授牌。
第三阶段:全面覆盖阶段
2013年1月—2014年底,以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为依托,推动小区物业志愿组全覆盖。力争全市建立200个社区物业志愿服务组。
三、主要职责
志愿服务组要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为依托,以物业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坚持弘扬志愿精神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统一,坚持志愿服务与物业服务相衔接,坚持员工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志愿者相配合,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主要职责为:
1.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
2.及时收集、发布小区居民需求信息和志愿服务项目;
3.组织员工在小区开展便民为民志愿服务;
4.为社区开展文体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帮助;
5.主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6.协助志愿者到小区开展志愿服务;
7.积极配合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志愿服务。
四、日常建设
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是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打造服务品牌的重要载体,也是物业企业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平台,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统一挂牌。由市委文明办、市建设与管理局统一制作牌匾下发,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将牌匾统一悬挂在小区物业服务处醒目位置。
2.建立机构。以物业小区为载体,成立有专人负责的志愿服务组,成员以物业服务处员工为主,设立组织架构,指定负责人,建立成员花名册,明确任务分工,动员员工注册社区志愿者。
3.开展活动。根据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利民便民志愿服务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活动项目、活动安排。
4.建立台账。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本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档案资料,建立活动台账。主要包括记录和体现本组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文字、图片或影像资料,如:活动方案、计划、照片、总结等。
五、工作要求
各区各有关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抓紧落实建组工作。
1.列入考评。市委文明办将把这项工作列入文明城区和文明行业测评内容。市委文明办、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把这项工作列入对企业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要把这一活动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载体,积极参与,加大投入,有力指导,使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成为展示企业形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窗口。
2.表彰奖励。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探索制定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与物业服务企业升级、物业小区创先评优等工作相结合的措施和办法。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和先进个人,同时纳入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评选表彰范围。
3.总结经验。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要循序渐进,又要大胆探索,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创新创造。各区、各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各小区物业志愿服务组建立、开展活动情况,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形成特色品牌,推动面上工作,提高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各区各单位落实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文明办、市建设与管理局。联系人:李恬怡(市文明办)5113895,邮箱xmwmb@163.com
吴雪琳(市建设与管理局)2204279,邮箱wygl@xmjs.gov.com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2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