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两年9场官司 业主“降服”物业
发布时间:2008-09-2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190
装修服务费引发官司大战
老王在惠泽南苑小区有10套房。2006年8月,老王准备装修其中两套房,但物业公司却要收装修服务费,“每套500元,后来降到300元。”而装修服务费的用途,按物业公司说法是用来清理装修产生的垃圾费用。
老王认为既然收物业费,就不能收装修服务费。为解决问题,老王说,其间,他曾提出装修产生的垃圾自己清理,但物业公司不同意。于是,老王拒绝交装修服务费,而物业公司则不给办装修手续,并切断王先生10套房屋的水电,同时还阻止运进装修材料。
老王说,当时盛怒之下,他砸了物业公司,以致警方介入,老王只好认错赔钱。警方劝老王不要冲动,有纠纷可以去起诉解决。于是,老王走上了官司之旅。
2年时间内专门打官司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其他啥事不干,专门(跟物业公司)打官司!”老王说,2年里,总共打了9宗官司。其中,老王告物业公司8次,物业公司反告王先生1次。
所有官司都没找律师全由老王自己来,“一是减少成本,二是信不过。”他说。2006年8月30日,第一起官司开打,就10套房屋中的2套,向惠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物业公司恢复供水供电,赔偿损失。2007年11月,老王就另外的1套房又提起仲裁。
2008年初,老王的官司战场转到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从这时开始,就不同的房屋,前后5次起诉物业公司,但要求都是一样,通水通电,赔偿损失。今年8月,因为在与物业公司第7次官司中,景富物业公司及律师称老王是“诉讼无赖”,于是,老王抓住这一点,又以侵犯名誉权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老王说,9起官司,除了第一起有结果,其他都没结果,因为判决下来,不是物业上诉,就是老王上诉,或者双方都上诉。
物业公司自动“投降”
经过一系列官司后,第9场官司的法庭现场,物业公司自动“投降”。
9月12日,中秋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老王与景富物业公司的第9场官司开打。在法庭上,景富物业公司的律师表示,老王的房子可以自行处理,什么都不用交了,因为“我们怕了你了”。
昨日(22日),在惠泽南苑,老王雇请的人正在装修他的房子。对物业公司的转变,老王说,“其实,我也不想打官司,多累人啊!”
法庭实录
“我们怕了你了”
9月12日开庭的第9场官司的内容,是就其中5套房子,老王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停水停电期间造成的损失15万多元。法庭上,景富物业公司十分无奈,答辩像伸冤,控诉老王就同一诉讼事实重复起诉,完全是恶意诉讼。对物业公司的话,在原告席上的王先生,坐姿随意,仿佛没听见。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但庭审结束后,喜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没想到景富物业公司的律师对老王突然大声说,“以后你的房子可自行处理,你要装修、要出租什么都行,你有特权,我们都怕你了,佩服你的维权意识,你什么都不用交,但提两点声明,不能带危险的东西进来,不能影响到别的业主。”
如此表态,却没让老王欣喜如狂,坐姿随意的老王边整理诉讼文书,边追问了一句,“那我下星期可以运材料装修?”律师忙回答:“可以,可以,随便你什么时候装,那是你自己的财产,你自己支配。”
对话
房管局同意我买10套经济适用房
长得很像唱《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雪村的老王今年45岁,是河北唐山人,家人都在河北,一人在惠州生活。由于惠泽南苑属经济适用房,谈到为何老王会有10套房,老王说,是当时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