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08-05-23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685
各会员企业:
最近有些培训机构以短信形式通知开展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和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人来电咨询此事。为此,我协会在此郑重声明:
1、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物业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证书和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建设厅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厦门市由厦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厦门城建学校内)和市物业协会具体负责。
2、2007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处于发证扫尾阶段,并未重新组织报名。
3.厦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和市物协均未举办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培训工作。
请各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对短信加以甄别,以防损失。
市物业协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