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被淹 诉楼上10户邻居获赔近两万

发布时间:2008-08-20 00:00:00发布人: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石岩点击量:878

  今年年初,朝阳区翠城 业主宋女士将楼上10户邻居全部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对她家污水外溢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朝阳法院昨日宣布,宋女士通过和解和判决的方式从10位邻居手中获得了每户赔偿的1844元。

  污水外溢业主损失近两万元

  今年4月7日晚,翠城业主宋女士家卫生间污水外溢,污浊的粪水将家中地板、沙发、电视柜、门及门框等浸泡,无法使用。宋女士对地毯、窗帘等进行了清洗,对地板和门等进行了更换和重新装修,同时购置了新电视柜和沙发等。装修期间,因房屋无法居住,宋女士另行租房花费3000元。宋女士估算损失在18440元。

  一户向厕所抛杂物堵塞管道

  事后,经物业检查,发现污水外溢的原因是该楼一户管道堵塞,导致管道堵塞的是楼上住户抛弃的装修水泥及毛发等。

  物业公司称,堵塞的下水管道由包括宋女士在内的12户住户共同使用。在这12户中,除3层的住户尚未入住也尚未装修外,其他住户均已装修。但造成堵塞的直接责任人始终无法确定,宋女士认为除没入住也没装修的一住户外,楼上10户都应负责,于是她将楼上10户邻居告上法庭。

  9邻居同意和解各赔1844元

  庭审中,宋女士与其中9户和解达成补偿协议,撤回了起诉。但其中一位姓郑女住户不同意和解,坚持走诉讼程序。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造成堵塞的管道是公共设施,双方对其均负有维护和保护义务。现因用户在使用中丢弃垃圾将下水管道堵塞,导致宋女士房屋受损,郑女士作为宋女士楼上住户之一,她未能证明自己对宋女士家的损失没有过错,依据公平责任应当给予宋女士适当的赔偿。最终,法院判决郑女士赔偿宋女士经济损失的十分之一,即1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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