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兴社、南潘宅物业管理和谐交接

发布时间:2007-11-28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3701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迎新人、换旧人”几年来引起诸多风波,也受到了市民广泛关注,唇枪舌剑似乎已经成为小区“管家”更替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现象,不过近期发生在莲前东路文兴社和南潘宅两个小区的“管家”更换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
2006年10月我市某物业公司接受文行社小区开发商的委托,接管了文兴社、南潘宅两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并按照当时的收费标准签订了协议,物业管理费为多层0.6元/平方米,小高层1.2元/平方米。今年10月底,前期服务合同到期。由于小区规模较小,而管理成本却在逐年增加,物业公司已出现收支倒挂现象,再加上安置房费用收取难度非常大,今年8月中旬,物业公司向文兴社、南潘宅村委会提出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请村委会另行聘请物管企业,村委会多次上门协商合同续签问题,该公司提出合同续签可以,但条件是管理费、维修金必须由村委会半年一次性缴交。在多次协商无果情况下,原物业公司决定按原计划推出小区的服务。
“扶上马,送一阵,离开不忘传帮带”,11月1日正式推出之前,为了避免小区管理暂时出现真空的状态,确保业主的生活不受影响,原物业公司表示,在撤离之前,该做的服务工作他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做好。在撤离前一天老物业公司还派专业的绿化人员全面修整了小区的绿化,并和下一任物业公司在友好的气氛下移交了管理资料及工具设备。为了使新的物业公司尽快的熟悉小区,管理进入正轨,老物业不但向新物业公司详细介绍了小区设备系统的特性及使用技巧、小区日常管理的重点与难点,保安及监控方面的注意事项,而且还将小区水电公摊的办法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新公司,这在业界实属罕见。
针对老公司的这种姿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邱永聪感慨的表示:“新旧物业交替中,物业公司之间常常并发矛盾,老物业公司为新物业公司设置障碍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文兴社小区、南潘宅小区却能和谐地实现交接,这样的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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