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丢了单车 物管该不该赔偿

发布时间:2014-05-2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3300

  住在吉大君怡花园的胡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自家的山地自行车又在小区里被偷了。胡先生说,前几天的傍晚,自己小孩放学后将车停于单元楼下面的过道内,此处距离门口的保安岗亭不到2米距离,然而不消几分钟功夫,价值两三千元的单车就不翼而飞。胡先生来到物业管理处调看监控录像发现,一个四人盗窃团伙趁保安不在岗时,有的负责门口放风,有的负责盗取车辆,一分多钟内便堂而皇之地将单车盗走。监控录像清晰显示了窃贼的衣着和模样。胡先生说,自己已经向派出所报警,并将监控录像交给了警方。

  然而,令胡先生感到忿忿不平的是,自己去年已经被盗了一辆同样价值两三千元的自行车,如今再度失窃,于是向物管反映情况。但物管回应称,除小区管理费外,物业并没有收取胡先生额外的单车保管费,因此对于单车在小区内丢失,物业没有赔偿责任。对此,胡先生认为既然单车停放于小区内,物管就有责任保障安全,此前也未曾听说需收取保管费。

  胡先生说,小区内今年新装的几个摄像头由业主负责出钱安装,但每每向物管反映安全管理问题,均遭到各种理由的推脱。

  部门回应:不能保证随时随地监控

  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方先生回应,小区内没有设置专门的单车棚,也没有收取保管费。每天同一时段内,小区里有7到8名保安巡逻,从监控录像来看,窃贼是在保安巡逻经过胡先生停放单车的楼道后,趁机作案。物管不可能保证小区内每个点24小时都有保安监控,因此被盗不能归为保安失职造成。

  法律TIPS:到底赔不赔要看合同约定

  记者查阅了《物业管理条例》,物管管理处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提供的服务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并没有与物管公司约定由其提供车辆看管服务,那么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盗窃分子的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犯罪案件,丢失自行车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只能等案件侦破后,由盗窃分子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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