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车辆停在小区地下车库被刮蹭 责任该由谁来负?
发布时间:2013-09-18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029
直到昨日,该小区的物业处也没找车主谈赔偿问题,无奈之下,网友“丸子要翻滚”只好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968977反映此事。
车辆停在车库被刮蹭,责任该由谁负?车辆的安全问题又该由谁来负责?昨日,记者也采访了相关人员。
汽车被刮蹭却找不到肇事者
9月7日晚,家住福州晋安区福飞北路的余小姐像往常一样,将车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第二天她去取车时,却发现爱车左前侧有几处明显的凹痕和刮印。随后,余小姐马上到小区物业处调监控,但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的视频。从那天起,余小姐好几次去找物业处谈赔偿一事,但物业处却以找不到肇事者为由拒绝赔偿,直到昨日赔偿事宜仍未谈成。
“我车子进来时还是好的,停进地下车库后,就成这样了,难道这个责任不该物业处来负吗?”余小姐说,每个月她都准时交70元的停车费,车辆被刮蹭了,难道就要这么不了了之吗?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处的负责人周先生,他无奈地说,业主车辆停放在车库中,每个月需要缴纳70元的费用,有提供收据,在其主要路口通道设置有监控探头,这费用中包含了车库中的电费、清洁费等服务费用,这里面并没有车辆保管费用。如果车主要物业处看管车辆,车主必须和物业处再签订保管协议。
对于此事,周先生说,他们也多次调监控,但并没有找到肇事者,“同时当晚,车主进来时,车辆是开着大灯,所以工作人员也看不清车辆的情况。”找不到肇事者,车主又提供不了可靠的证据,物业处也不好赔偿,只能建议车主报警。目前,物业处能做的就是在小区的主通道上方加设一个摄像头,这样能更好看清车辆进出情况。
车主最好的做法就是马上报警
就余小姐的情况,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江律师认为,小区物业处收取了停车费,就有义务保障业主车辆的安全,应该承担保管车辆的责任,如果车辆没保管妥当,物业处就要为此负相应的责任。当然物业处并不必承担全部的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物业处是否有安装摄像头,以及物业处是否有派工作人员做好巡逻等工作,这方面的责任认定,需要双方协商。
就物业处提出的车辆保管协议需要另外签订,江律师认为,这样不负责的条款明显无效,地下车库是属于物业处管理的公共场所,物业处应当承担相应的看管义务。江律师建议车主应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车辆的受损照片以及在与物业处交涉过程中的相关证据等。
余小姐爱车所属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时车主应马上报警,警方会展开调查,在确定找不到第三方责任人时,警方会提供一条事故单据。如果车辆有购买车辆损失险,在无法确定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下,事故就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30%免赔的情形,即车辆损失保险金应按照损失的70%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