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凯城花园物业收2元门铃维护费 业主联名抗议
发布时间:2013-07-1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526
对于凯城花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消保委、物价局以及消费维权律师等组成的物业服务行业消费调查评议小组,前天到凯城花园展开调查。
凯城花园有业主370多户,加上店面,总共近400户。既然业主每个月都有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公共维修金,怎么又冒出“门铃维护费”收费项目?对此,凯城花园物业管理方、厦门市越洋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中喜主任说,他们这样做是有原因的: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人员工资增长及小区日趋老化所需日常维护,十多年来一成不变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公共部位维修费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严重影响了物业服务质量。
“所有收费加起来每个月只有3000元左右的毛利,还要给小区业主每年一次中秋博饼,根本就难以为继。”张中喜说,每个月收取700元左右的门铃维护费,主要用在门铃维护、监控电脑维护等方面,这些钱都交给了承包门铃维护的公司。
一个蹊跷的细节是:物业公司收取门铃维护费,只是向小区业主发了一个“征询函”,“征询函”上注明发出时间为今年的5月25日,如果业主6月10日之前未交填写好的“征询函”就视为同意。对此,张中喜说,征询函发出前,有征求过业委会意见,并获得业委会成员同意。
凯城花园业委会成员吴先生说,他们有收到物业公司发出的意见,也确实代表业主同意了该项收费。
评议小组认为,既然小区业主有缴纳公共维修金,物业公司再收取“门铃维护费”应属于违规,业委会代表业主同意收费,则存在“越权”的行为。再者,物业公司在小区停车等问题上与业主沟通不是太顺畅。另外,业委会未按相关约定,擅自同意将公维金补贴给物业公司用于小区绿化维护,也是违规行为,应予以整改。
针对“门铃维护费”,评议小组建议物业公司取消该项收费。对此,越洋建物业当场表示接受,并将退回所收取的款项。
律师点评
业委会不能取代业主大会
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邱兴亮律师:相对于物价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的现状,我市确实存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公共部位维修费过低的问题,但物业公司应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恪守合同义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广大业主的认可和肯定,以正当合法的方式获取合理的服务报酬。对于物业收取门铃维护费的问题,如果没有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决定,并不能成为因物业收费标准低而增加收费的理由。
作为广大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业主委员会委员须明了物业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明晓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旨在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并一丝不苟地执行;须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不越权行事;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支出等事宜,由业主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