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家里遭窃又遭小偷暴打 业主质疑物业服务拒交管理费
发布时间:2013-04-0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61
家里遭窃又遭小偷暴打,就可以拒交管理费吗?近日,湖里区长浩二里一小区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管理费,被判败诉。
根据物业公司起诉,该小区业主庄先生已经两年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了。他拖欠的管理费和公共维修金一共有4564元,算上滞纳金,他一共欠物业公司8114元。
但是,庄先生说,他不交费事出有因,是因为物业没有服务好。
据介绍,两年前庄先生曾因家中被盗报过警。根据报警回执记录,当时,庄先生回住处时,刚出电梯口,看到房间门是打开的,有三名男子正顺着楼梯往下跑,他就追下去,结果被小偷持铁棍敲打头部。三小偷打完人后,上车扬长而去。
庄先生回家一看,自己家里的电脑、手镯与和田玉等物品都被偷了。庄先生说,事发当天,小区保安在开会,只留一名保安值班。正是由于物业对车辆疏于管理,才导致小偷不登记就能开车进小区,这与他家被盗有因果关系。
但是,法官判决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一些瑕疵,并不能成为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因此,判决要求庄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不过,法官也说,庄先生拒不交费事出有因,因此,滞纳金就不用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