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欠791元也能欠成“老赖” 业主拖欠物业费被告上法院

发布时间:2013-03-1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42

  “百万级老赖”看多了,“百元级老赖”您可曾见过?

  昨日,思明区法院官方微博“@思鸣法槌”发布的“老赖曝光台”中,一名欠款金额为791元的“老赖”非常“抢眼”。不少网友见了不禁莞尔:才几百元钱,也能欠成“老赖”?反过来说,原告为了追讨这几百元钱上法院,诉讼成本捞得回吗?

  昨日下午,记者从思明区法院知情法官那里了解到,这是一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不过被告业主迟迟没有偿还拖欠的791元物业费。两个月前,原告物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两个月期限过了,被告业主依然没有补上欠款,所以法院依法将其曝光。

  “之前我们也去调取被告银行账户,结果只查到一个账户,而且里面没钱。”知情法官告诉记者,“如今,物业公司通过法律渠道追讨物业费是常见的事,但一般也要累积到一定金额才会提出诉讼,像这起涉案金额不足千元的案件,确实比较少见。”

  有网友感到疑惑:区区791元钱,哪怕最终讨回来,不说别的,仅支付诉讼成本都不够吧?其实,网友大可不必为物业公司“担心”。据记者了解,诉讼成本主要有律师费和诉讼费两部分,诉讼费并不高,而且一旦胜诉就将退回,所以,真正的成本往往耗在律师费上。然而,随着近年来物业公司官司打得多了,越加熟悉诉讼过程,律师已不再是“必需品”,无形之中省去了这一大块诉讼成本。

上一篇:福州:中闽大厦健身场被一婚庆公司霸占 业主无处健身 下一篇:厦门:一保安夜班身体不适猝死 家属多次索偿无果
  • 版权所有: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 联系我们: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 联系电话: 0592-2219680 传真:0592-2219681
  • 备 案 号:闽ICP备2025105235号-2 今日访问量: 总访次数:
  • 你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致电或者发送电子邮件wwwxmw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