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物业新规实施老小区如何执行 得听业主大会的

发布时间:2012-08-06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759

  物业新规8月1日实施,是不是所有小区都要执行?物业费涨不涨,到底是谁说了算?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居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依然不全面。针对近日采访中遇到的一些居民关心的问题,本报请相关部门再次进行解读,并提醒居民注意。


  老小区也要执行五星级收费?未必!这得双方协商


  “我们小区算是一个比较老的小区,物业都干了好多年了,但由于小区设施陈旧,物业服务水平肯定达不到新办法里规定的星级标准,那么这些小区的物业费也要跟着提高吗?”连日来,有很多读者都不约而同地向本报咨询,他们居住在老小区里,物业水平并不高,如果按五个星级物业收费标准交物业费,居民明显感到有些吃亏。


  “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并不是一刀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7月31日,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的物业收费办法主要是约束新建小区的,所以物业服务的五个星级标准定得都比较高,像小区绿化、物业人员配备、公用设施运行等等都有很明确的规定。


  “而由于一些老的居民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受限于一些物质条件,显然达不到五个星级物业服务标准,对于这些老小区,完全可以由小区业委会或者是二分之一的业主召开的联席会议,来决定选聘什么水平的物业,以及物业费定在多少钱。”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物业服务水平达不到五个星级的物业服务标准,那么业主们完全可以跟物业协商要求把物业费定为一平方米四毛钱或者三毛钱甚至更低,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行。

  物业价格如何变,得听业主大会或联席会议的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都认为,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在8月1日起执行后,自己居住的小区物业收费价格也将随之变动。对此,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指出,对于众多已建成的小区而言,如果此前有物业合同约定的话,则价格暂时不会发生变动,如果没有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物业价格想要发生改变,这得由业主大会或业主联席会议来决定。


  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办法,对于众多已建成的居民小区而言,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的,在合同期内,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固定期限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的,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而对于很多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则表示,这些小区应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代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拟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方可按照《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8月1日后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必须执行五星标准


  “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重点约束的是8月1日以后开发商在新建楼盘时选聘的物业,主要是一些将开盘销售的新建小区。”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8月1日以后,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必须要按照五个星级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按照服务标准收取费用。


  “这里需要澄清一个误解,并不是所有小区的物业收费都要执行政府指导价。”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新办法,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对于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合同约定。


  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解释说,“新的办法主要是约束开发商的前期物业,目的是为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而对于业委会已经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收费,办法则支持业主通过协商的方式,通过合同来自主约定物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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