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区1300多户业主"被代表" 41人与物业开会后上调物业费
发布时间:2012-05-29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85
物业涨价程序不规范
5月25日晚上,杏林宁宝花园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让小区不少业主纳闷的是,这个会是“业主代表大会”,而不是“业主大会”。“小区里总共有1300多户,但只有60几个人收到了小区业委会发出的邀请函,听说这些人就是小区的业主代表,没有邀请函的业主,便不得入内开会。”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
大会的内容,有一件牵涉到所有业主利益的事——公布物业费涨价的入户调查结果,并宣布涨价决议,物业费从0.4元/平方米涨到0.6元/平方米。“物业公司从去年11月份左右就开始入户调查,征求业主们关于物业费涨价的意见。在今年初公布了调查结果,但我们怀疑这里面有暗箱操作的嫌疑。”林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公告中只简单地介绍了调查结果有50%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但调查表是否真实反映业主的意见,不得而知。林先生说,他曾经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将调查明细,例如“业主为几号楼的住户,物业面积,是否同意”等明细公布,供广大业主监督,但却被对方以“可能侵犯隐私”为由拒绝了。
林先生说,当时他和部分业主出面反对,涨价决议最后终止了。但没想到,在这次业主代表大会上再次被提出,而且做出了最后的决议。他们作为业主,却无权参加这个会议,而收到邀请的60多位业主代表也只有41人出席。“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涨价应该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但小区1300多户业主的权益却被这41人代表了。”林先生认为,这样的会议形式,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业委会
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宁宝小区1300多户业主,要全部召集起来开会,场地就是一大难题。”宁宝花园小区业委会的彭主任表示。他告诉记者,业主代表的60多个成员,是在他任业委会主任之前就已产生的,据他了解,这批业主代表,当时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的。覆盖了整个小区的楼层单元,有一定的代表性。
彭主任告诉记者,5月25日的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还邀请了街道、居委会、社区民警等相关部门来监督,因为是针对业主代表的会议,所以并没有对其他业主开放,但在会议室外设了旁听席。“我们在屋外摆了几排桌椅,还准备了矿泉水,会议内容也用扩音设备播放,就是欢迎业主的监督。但会议期间,场外的业主并不能发表意见。”彭主任表示,一方面业主代表已能反映业主的意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持会议的正常秩序。
对于小区物业费涨价的调查意见,彭主任表示,当时物业公司提交涨价沟通函时,业委会表示应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同意物业公司做入户调查。调查时间持续了几个月,因为有部分业主已搬到岛内,还特意登报公告,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作表态,视为同意。“最后的调查结果,有超过50%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同意,所以在这次会议上宣布通过了。”彭主任表示,相关的调查表在数据统一出来后就已封存,将交给居委会,如果业主对此有异议,可向居委会、街道等有关部门反映,业委会欢迎业主监督。
律师
物业的调查不能做依据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表示,物业单方要求提高物业管理费,应该要与业主协商一致,业主同意的方式有: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或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难度比较大,可以由业委会或由业委会指定的第三方以书面方式向各业主征求意见的方式予以解决。物业公司作为涨价的当事人,自己向业主所做的调查,因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在业主提出质疑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向业主所做的调查,不能作为物业公司涨价的依据。如果业主对物业所做的调查提出质疑,物业可以将同意涨价的业主的房号在小区之内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
而关于业主代表大会,郑志宁律师表示,如果与会的业主代表都有相关合法文件证明其是经业主推举产生的有代表权的成员,所有业主代表的组成成员能代表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那么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