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汇景新城车位管理费涨140%

发布时间:2012-04-2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211

  物管:“低于标准收费”造成亏损 业主:何来“低标准收费”?

 “管理费一直以低于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以致小区停车场多年来处于亏损状态。”今年2月份,汇景新城管理处贴出通告,准备将小区车位管理费从50元/月·车位提高到120元/月·车位,涨价高达140%,而管理处给出的上述理由遭到业主质疑:“物价局收费标准只有上限,没有下限,何来‘低于标准’?”而后管理处更通告称,如果车主不补交管理费,4月16日起所有停车卡将被禁用。在业主压力下,物管处日前发出告示,称停车卡可继续使用,至于管理费则要“进一步调查”。

 物管处:以往亏损300多万

 记者昨日来到汇景新城,看到业主车辆仍能凭卡正常进入。记者在小区住宅大堂,看到物管处2月份贴出的通告仍在,通告称,汇景新城现有住宅车位总数共4189个,管理处自2002年棕榈园交付使用以来,“停车场车位管理费一直以低于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以致小区停车场多年来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部分一直由开发商补贴。”通告称,管理处曾于2011年7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景新城2010年度管理费进行审核,小区车位管理费的实际成本已经远高于现行的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50元/月·车位),“导致全年度全区车位管理费亏损达3283165.30元。”

 通告还列出了此次涨价的依据:“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0年7月1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按不高于该自有产权车位所在停车场小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30%计收(即400元/月·车位×30%=120元/月·车位)。因此,本处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恢复物价局核准的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20元/元·月。”通告要求业主于3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补足金额。

 业主:收费标准从未设置下限

 物管处的通告引起业主们的强烈质疑。业主谢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此前用20万元在小区买下车位,今年年前也已经交清了全年车位管理费共600元,“现在突然说要涨价,完全没有征求意见。”

 更多的业主则质疑物管处涨价的理由:“什么叫‘低于标准收费’?物价局设定的收费标准只有上限没有下限,何来‘低于标准’?”

 据悉,4月7日,众多业主到该小区的商业广场签名抗议涨价通告,此后也不断有业主致电管理处提出抗议。

 迫于业主的压力,4月12日,物管处又贴出公告,记者在涨价通告旁看到了这份新通告:“将会进一步开展调查,调查期间,阁下的车辆出入卡可继续使用。”

 记者昨日致电物管处,对于“物价局收费标准只有上限无下限,何来低于标准收费”的问题,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公司领导正在召开紧急会议,最终的车位管理费方案将在4月底公布。

 物价部门:120元是最高标准

记者致电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每月120元车位管理费属小区自有产权车位管理费的最高标准,正如物管处在通告中所引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显示,其第十四条规定,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按不高于该自有产权车位所在停车场小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30%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场经营者)约定;同一停车场的车位物业服务费应执行统一标准;车位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车位计收。

 据《广州市住宅区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无下限,低于120元/月都属于物价局标准收费。有业主表示,物管处此前表示“低于最高标准收费”的句子更像是文字游戏,而且涨价也需要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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