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住宅小区物业费指导价上调 涨幅最高0.3元/㎡
发布时间:2012-04-1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40
近期,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住建局联合下发《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相较2009年,新的指导标准最高涨幅为0.3元/平方米。同时,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也从原来的2元/平方米,调至3元/平方米。如要调整收费标准,应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示变动情况,并经双过半(即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协商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