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疑物业施压涨价 物价部门:不能超指导价
发布时间:2011-04-2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528
“物业公司大概是想借机涨价吧?”昨日,本报报道了23家物业公司酝酿撤出本市30多个小区,理由是入不敷出。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热线8080000称,他们怀疑物业公司是在施加压力,最终目的是想涨价。
市民:涨价要看服务质量
市民李先生说,物业公司之所以这样说,其实是想对小区居民和相关部门施压,希望通过这个途径来涨物业管理费。李先生不同意物业费涨价,理由是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值得涨价。他说:“我们小区的物业根本就不作为,业主占用公共通道。大家投诉了很多次,都没人管。”
另一部分读者则是因为生活成本大,反对物业费涨价。在莲花五村租房的小刘也要交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10元钱,“房租涨了,物业费也要涨,什么东西都在涨,工资却没怎么涨。”
不过,也有市民对物业费涨价表示理解。市民何远说:“物业公司如果能切实做好物业工作,一定范围内涨价倒也没有关系。”他认为,物业只有实实在在的服务,才能赢得业主的心,而最可恶的是物业公司涨了价却随意忽悠、敷衍业主。
物价部门:收费不能超指导价
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我市2008年发布了《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等级标准与收费指导价》,目前物管企业按照此法收费标准执行,在没有正式调整收费指导价之前,物管企业的收费不能超过现行的最高指导价。
至于未来是否出台新的收费指导价,还要等物价部门进行成本测算,但近期物业管理费不会超过指导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