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活用水有望不需再分摊总表水费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05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针对自来水抄收服务到户等相关问题为市民答疑解惑。
市民陈先生想了解,目前我市抄收服务到户进展如何,何时全面结束入户抄表?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程总经理表示,我市自来水全面抄收服务到户将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全面接收并实施无人管理小区的抄收服务工作,保障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与维护;第二阶段全面接收第一阶段由镇村、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和单位、小区业主自管的小区户表抄收,并规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社区户表抄收服务;第三阶段则是加强对委托抄收服务的监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化、规模化的专业管理机构。与此同时,还将按规划建立区域增压站,并相应改造和优化市政管网配套建设,逐步实现从分散增压向区域集中增压过渡,全面优化供水系统。
目前,我市自来水全面抄收服务到户还处于第一阶段,公司将根据不同情况安排计划,边接收边改造或先接收后改造,最终实现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全面改造。
市民林女士咨询,抄收到户以后水费是否直接缴到供水企业?总表水费还需要分摊吗?
程总经理表示,抄收服务到户以后,用户的水费以银行代扣的方式直接缴纳到供水企业。此外,生活用水将不再实行总表分摊,用户分户水表以外的漏损均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水费以分户水表计量,并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水价缴纳水费。若小区存在公共用水(如消防、绿化、卫生、景观等用水),用户需承担公共用水部分的分摊水费。供水企业将与小区的管理单位(如物业、业委会、居委会等)签订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的合同。若小区内的绿化公建等公共用水无人签订供用水合同,供水企业取消其供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