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主拒交物业费被拘留

发布时间:2005-10-31 00:00:00发布人:责任编辑:刘锋点击量:2846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昨天早晨7点,朝阳法院所有法警及执行法官共98人奔赴13个小区,赶在业主“出被窝”前强制收取拖欠的物业费。一路执行小队前往欧陆经典小区,该小区共有40多户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一名态度蛮横业主被拘留。


  ■欧陆堵业主:男子态度恶劣被拘

  8点左右,经过小区内一排排高中档轿车,执行队首先到达18号楼前。法院于10月18日贴在入口处的强制执行公告完好无缺,上面“7日时限”的通知清晰可见。很不巧,不部分要找的业主都不在家。

  转到20号楼,楼前保安按701房间的门铃,里面传出一名男子的声音。一听家中有人,执行队伍立即冲进楼门直奔7层。电梯门一打开,一个身穿秋衣秋裤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执行队伍面前。

  法官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后,欲跟随他进家门。701业主却用劲将门狠狠地关上,法警再次推开门,该业主又再次重重的撞门,并出言不逊坚决不许法官进家。

  701业主的态度越来越恶劣,法官决定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被铐上手铐后,701业主死死地扒着门,四个法警合力才将他架出。

  ■执行汇总:继续追查漏网之鱼

  上午11点,各路人马都回到朝阳法院。执行庭康庭长宣布,对包括701业主在内的12名拒不履行者及另外4名妨碍执行者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此次执行共收回1.7万元物业费及7000元罚款。随后,一名执行人员为光着脚的701业主找了一双便鞋。

  据康庭长介绍,10月18日,朝阳法院在17个小区张贴执行公告书,点名责令305名拖欠物业费业主在7日内履行法院判决,交纳拖欠的物业费和供暖费。截止公告到期,305名欠费业主中,仅有66名业主主动履行,还有37人表示愿意还款并积极与物业协商。朝阳法院昨天依据执行公告书,对其中态度较为强硬的业主采取强制执行。

  康庭长强调,余下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业主,朝阳法院还将继续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合法解决物业费纠纷

  业主在碰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一味地拒交物业费并不是明智之举。业主应该积极搜集证据。例如报修后物业不管、小区卫生状况差、公共部位保管不善等,业主应当拍下照片或录像,并寻找证人证言为以后的诉讼积攒证据。同样重要的是,业主还应当保存好遭受经济损失的证据以便索赔。

  《京华时报》(2005年10月31日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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