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鼓动”小区物业公司状告业主

发布时间:2008-08-22 14:30:30发布人:点击量:6786

业主委员会“鼓动”小区物业公司状告业主

作者:康云 林泽    

  侨建花园小区的17位业主近日都收到了思明区法院寄来的一份民事诉讼状,起诉他们的是小区的物业公司——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大大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鼓动”小区物业公司状告他们的,竟是被认为是“代表业主利益”的小区业主委员会。

  业主不认可业委会不缴纳物业费

  4月底,侨建花园小区的17位业主先后收到了一份起诉书,原告为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菲物业”)。华菲物业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定这些业主支付自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以及所产生的滞纳金。

  然而,这些业主发现,华菲物业这么多年来首次起诉他们,原来是代表他们业主利益的小区业委会“鼓动”的。原来,2007年11月1日,侨建花园业主委员会曾致函华菲物业公司,要求“请务必尽快采取包括民事诉讼在内的有效措施,对长期欠费户和恶意拒交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欠费催缴”。

  据被起诉的17位业主称,他们不缴纳物业费,除了物业管理不完善,如防盗门坏了,小区卫生差等外,更重要的是,他们不认可现在的业委会,因为业委会何时成立,业委会成员是如何选出来的,他们都不知道。有业主甚至称,入住13年来都没见过业委会开过业主大会,也没有看过业委会贴过任何公示,更不认识业委会成员。因此,他们也不认可业委会聘请的物业公司。

  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站出“说话”

  对于业主反映的不知有业委会一事,侨建花园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辜勇志昨天表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但有公示,而且选举业主代表都征求过业主意见。

  辜勇志说,侨建花园小区目前是首届业委会,成立于2005年4月,当时是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业主签名,取最大多数人的意见选出业主代表,并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的。在他提供的材料里,既有当年征求业主意见的登记表,也有在公告栏贴出公示的照片。

  辜勇志认为,业委会要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而部分业主长期拖欠或无理拒交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公维金)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广大自觉交费业主的利益,如曾造成整幢楼停水停电的情形,“凭什么让按时缴费的业主为不交钱的业主‘买单’呢?”

  华菲物业公司侨建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林学香也表示,这些业主提出的一些问题确实存在,但诸如房子裂缝、漏水等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业主把以前的问题套到现在的物业公司身上来,结果拒交物业服务费。而没有收费,物业公司很难展开工作,造成一种恶性循环。他认为,部分业主以不满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费,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且已经严重侵害了华菲物业和侨建花园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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