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第二批)考评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12-2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404
闽建房[2012]12号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发挥物业管理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全省物业服务抓点带面工作,我厅对申报2012年度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第二批)组织实施考评验收工作。经评验、公示,福州市的泰禾·红树林(AB地块)等33个物业服务项目达到“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标准,被评定为2012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