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02
厦建房〔2011〕204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产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和市政府今年第12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市将推广评估技术应用工作。由于该项工作需对小区住户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核对,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厦门市地税局的信息收集工作给予配合。
特此通知。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