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针对非小区住宅制定五级物业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8-09-28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195

  从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听证会上获悉,针对哈尔滨市非小区住宅物业,物价部门制定了五级收费的标准,其二次加压水费不再单独收取。
 
  记者26日从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听证会上获悉,针对哈尔滨市非小区住宅物业,物价部门制定了五级收费的标准,其二次加压水费不再单独收取。同时,哈尔滨市《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对于多层次和高层次住宅划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转换等问题给予说明。

  据了解,哈尔滨市大多数非小区住宅(房改房)的物业管理现状是物业管理内容中没有提供保安和绿化服务项目,清洁卫生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和打扫。因此,非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原则上参照物业服务指导价格五级标准执行,可考虑按综合管理费和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护费两项的基准价格之和收取。为规范物业收费,将非小区住户单独收取的单元防盗门、楼道声控灯日维修养护费以及二次加压给水费等项目,列入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护费项目中,不再单独收费。

  另外,对于多层与高层的区分,哈尔滨市暂定为:8层以下为多层住宅,9层以上住宅为高层。调查发现,哈尔滨市大多数小区的二次加压给水设备缺少独立对二次给水设置的计量用电表和水表,无法实现科学计量收费(元/吨)的方式,只好维持采用按房屋面积收费的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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