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创优考评具体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29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4826
各参评单位:
结合今年报名参评项目的基本情况,创优评审委员会经研究已对具体实施考评的时间及路线做出安排(见附表),请各参评单位注意每个参评项目提前准备相应的《福建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小区/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三份供考评专家组使用,并派车准时到达接送地点,如无法解决车辆问题请务必于5月8日告知协会
联系人:程翠,电话:2235709。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