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协召开《思明区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5-25 17:59:13发布人:点击量: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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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下午,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建设局、垃分办领导一行8人莅临我会,开展《思明区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座谈交流会。我会会长黄嘉辉及受邀的安居物业、建发物业、华菲物业、建坤诚兴物业、国贸物业、万科物业、友朋四方物业、住总物业、特房物业、晟洲物业、全和物业等11家会员企业单位代表参加了交流座谈会议。


       会上,各会员企业代表就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纷纷发表意见。1、关于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问题:原先小区建设规划时未设置投放点,改造设置投放点会破坏小区的园林景观,遭致业主抵制。2、关于垃圾分类经费问题:如果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会遭致客户抵制,如果约定从公共维修金及公共收益支出,业委会要同意,有的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或本身资金不足,后续如何解决。3、关于垃圾分类职责明确问题:在垃圾分类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做什么,居民应做什么,政府应树立权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明确。只有双方职责明晰了,才会减少争端。4、关于垃圾分类"以奖代补"问题:奖补的比例应按社区面积大小而定,根据小区等级分类并设立调价机制。5、关于垃圾分类处罚问题:垃圾分类实际责任人应该是小区居民,分类不当或不分类者,最好能遡源。处罚程序应简单化,物业服务企业已对居民劝导并上报的,不应该受处罚,只有企业不协助、不配合时才能进行处罚。


       会上,黄嘉辉会长表示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物业服务企业也积极配合政府认真协助管理、督导垃圾分类的职责,为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履职同时确实遇到很多困惑。法规、规范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及责、权、利对等原则,希望垃圾分类制度的制定要考虑各方的利益,尽量给行业减负,给行业激励,希望今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让责、权、利更加对等,加强宣传督导,让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得更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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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区垃分办常务副主任仲伟斌对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仲局长表示,厦门的文明程度很高,大部分业主垃圾分类意识很好,还是会积极配合的。目前阶段,思明区拟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要不断推进,大家都需要努力,不做永远没有可能,遇到困难,我们更要有信心。政府征求意见比较慎重,还会进一步跟踪调研,从实际可操作性角度出发,让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更规范、更科学、更合理,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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