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客】协会培训学员李维东(爱玛客物业)的学习笔记
发布时间:2016-11-25 11:45:11发布人:点击量:9661
编者按
一提到物业服务,相信各位物业从业人员大倒苦水,业主如何不讲道理、如何难伺候,反观业主提到物业公司也是一肚子牢骚,物业管理混乱、服务差、只收钱不干活等等。现实情况真的只有这样吗?我们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又该如何解决呢?请看本则学习笔记的经验分享!
本期分享
改善物业企业与业主关系之我见
by 李维东/厦门市爱玛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提到物业服务,相信各位物业从业人员大倒苦水,业主如何不讲道理、如何难伺候,反观业主提到物业公司也是一肚子牢骚,物业管理混乱、服务差、只收钱不干活等等。这就是当下全国各地绝大部分物业服务的现状。难道物业与业主真的是你死我活的死对头吗?
相信无论物业还是业主一定说不,小区管理不善、会影响物业公司的口碑、声誉,对业主则是影响居住环境舒适性和房产的保值增值。
这么唇齿相依、唇亡齿寒的关系,为什么现实中物业和业主总是相互对立呢?我有如下几点看法:
一、缺乏契约精神
当今社会,正确的普世价值观受严重摧残,契约精神缺乏,追逐利益放在首位。物业服务与被服务也不例外,每一家物业服务进驻小区相信都会与提供相应服务及业主是否希望的服务超出合同之外?这个问题在现实中常常发生,在很多时候是矛盾点的起源。
二、违法成本太低
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往往合同签订完就不会再看,物业有没有按照服务要求
物业和业主为什么可以做到有法可以不依、有制度可以不执行呢?这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违法成本太低或者违法根本没有成本,造成双方敢于做出合同之外的事情和有制度不执行的现象。
三、缺乏同理心
同理心又叫做换位思考,指站在对方立场设身处地思考的一种方式。同理心的缺乏致使当出现问题时,物业和业主各说各的,站在各自立场争取自己利益,非常不利于问题解决,反而逐步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甚至对簿公堂。
四、制度建设不完善
从国家、地方政府政策层面看,物业行业法律规范相当缺失,政府政策大多是方向性文件,缺少细则,导致物业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无依据可依。比如成立业委主委员会,目前厦门小区近一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种现象大部分原因是政策限制、政策不明所致,给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障碍,不成立业主委员会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另外,政策授予相关部门权力和责任,但不作为也得不到追责,此现象非常不利物业工作开展和改进。
五、物业公司鱼龙混杂
在大社会环境中,物业工作被多数人视为较为低层次行业,对此行业有偏见。物业从业人员难以从行业中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行业留不住高层次人才,从业人员稳定性差。物业公司在自身提升服务品质上遇到人才瓶颈,给物业行业发展也会造成管理困难。
物业工作牵系千家万户,影响着老百姓的幸福感、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度,作为物业人,我们自身应努力提升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同时也呼吁社会给予物业人理解和尊重,国家重视物业制度建设,让物业人有法可依,让老百姓有苦可诉。